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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豐國際衝突礦產聲明

聖豐國際衝突礦產聲明
為達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以及本公司公平與永續採購精神,本公司制定【衝突礦產政策】,並擬定採購礦物管理流程,承諾本公司所使用的礦產其來源均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i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規範關於來自【受衝突影響和高险地區礦產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以下稱調查指南)】或國際間公認的盡職調查框架之規定標準實施盡職調查。

本公司於採購活動採取 100%執行且通過第三方審驗的冶煉廠或精煉廠的採購,以確定這些冶煉廠和精煉廠可以被驗證為擁有符合當前全球標準的負責任採購礦物之系統,本公司禁止源自高風險地區之衝突礦產。

我們遵循責任礦產倡議組織(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RMI)調查結果,擬定【衝突礦產管理程序書】,以避免不慎取得來自衝突礦産(Conflict Minerals)的金屬,明確要求內部與原物料供應商應擬訂政策來確保供應商所製造的產品中所含有的金(Au)、鉭(Ta)、鎢(W)、錫(Sn)、鈷(Co)和雲母(Mica)的來源;以及產銷監管鏈並進行盡職調查,確保其來源符合【調查指南】或已排除國際間公認組織所定義之受衝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的礦產。

本公司每年依照RBA官方站公告合格冶廠清單即Conformant smelters list),評估現行使用於本公司產品的冶煉廠/精煉廠清單,並透過本公司 ISO 9001 之供應商評鑑作業進行衝突礦產調查與定期追蹤供應商礦産來源及簽署【不使用衝突礦產聲明書】以確保本公司之採購來源均非來自衝突地區和高風險地區且符合客戶及法規要求。

以上聲明。